凤凰:章子怡跨国官司事件回顾章子怡 成都商报讯 昨日,女星章子怡方面向成都商报记者发来一份邮件,宣布:一场从2012年5月起,在网络以及相关中国香港媒体上大肆传播的关于“章子怡陪睡获取金钱及被限制出境”的相关文章引发的名誉诉讼,在历时一年多后,终于以章子怡一方的获胜而告终,最初发布这一信息的美国某网站,于当地时间12月17日刊登道歉声明,为章子怡澄清。 美国当地时间12月14日,该网站向章子怡方面发送了相关的道歉声明,内容如下:“自2012年5月起,陆续刊登了一系列对于章子怡的负面及失实报道,其中包括‘陪睡以换取金钱及礼物’等等,这些与章子怡的有关假消息从来不应该被刊登。郑重向章子怡道歉,已经将这些文章及其相关评论从网页上悉数撤下,并对由此对章子怡一方所造成的伤害表示深深的歉意。” 声明里还解释了最初这些“消息”的来源,“有关章子怡的新闻报道乃基于匿名来源所提供的资料,而该匿名来源并没有证明支持其报称的资料。”以及该网站在刊发这些内容时的工作疏漏:“在刊登该报道前并没有联络章子怡,让她能够对报道中不实内容做出回应。现在承认其报道没有根据及不当,以及承认章子怡从未被相关部门调查。” 最后,声明表扬了一下这位“受害者”的电影成就,然后称:“衷心就其对章子怡的声誉及事业造成的损害致歉。” 昨晚章子怡的官方认证微博“透明的稀土”对此事进行了回应:“19个月,将近600个日夜,对于一起诽谤案可能不算漫长,却足以毁掉一个人的名誉和清白。道歉声明中的“匿名来源”传播者:我们并不确定这样的损人是否利己,我们只确定善有善报,恶有恶报。” 就在这份声明公布以前的两天,国内网络上又有网友曾转发《章子怡诽谤官司悄悄和解,律师指绝对有部分内容正确》的文章,章子怡方面也于当日做出过澄清,章子怡在个人微博中表示:“此事我们早就有了明确的态度,也绝不会妥协。所谓‘双方已悄悄和解’,所谓‘某律师’说的话都是不实报道。我方将于12月17日发布美国联邦法庭的最终判决。任何媒体及个人,胡编乱造以讹传讹,我方必追究其法律责任。清白是需要时间和力量去证明的,我们也一直在这样做。” 事件回顾 ●2012年5月28日 美国一网站发布报道,称章子怡“陪睡”、“禁出境”、“被调查”等。 ●2012年5月29日晨 中国香港媒体转载该报道。 ●2012年5月29日22:08分 章子怡团队发布公开信及律师事务所“致转载网站报道的媒体”的律师函。 ●2012年6月11日 章子怡的律师启动诉讼状告造谣的中国香港媒体。 ●2012年6月15日 章子怡美国律师行以六个违法事项向美国网站、网站所属公司以及其所有者提起控诉。 ●2012年9月29日 针对网络再次流传该事件传言,章子怡团队发出严正声明。 ●2013年11月29日 章子怡控告中国香港媒体首战告捷,法庭剔除被告抗辩书。 ●2013年12月14日 章子怡控告美国网站获胜,该网站向章子怡方面发送相关的道歉声明。 ●2013年12月17日 该网站正式登出道歉声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