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珍霓石柱县路边的李宇春计生宣传画 网友供图图为香港艺人周海媚。 中新社发 李学仕 摄陈道明。 中新社发 傅丹丹 摄中新网6月23日电(杨洋) “超级女声”李宇春由于其独特的歌喉,受到了很多年轻歌迷、特别是女性歌迷的追捧。近日,有网友在网上发帖称,如今“春春”已被石柱县一家广告公司印成了计生宣传画,而画上的口号也“似曾相识”。在获悉此事后,李宇春助理当即发表声明称:此举已经侵犯了肖像权。其实,包括在国外,明星被侵犯肖像权的事屡见不鲜,他们唯有拿起法律武器为自己正名,以示清白。 《奶娘》郭珍霓遭“移花接木” 海报“如同三级片” 女性励志剧《奶娘》的海报被网友质疑“如同三级片”,“正版音像商”将女星头像移花接木成酥胸坦露的“奶娘”。2009年5月4日,由郭珍霓领衔主演的电视剧《奶娘》在各大卫视同时播出,然而,这部各大卫视抢播的女性励志剧,竟然被部分网友称为“三级片”,这并非缘于电视剧本身的尺度问题,而是缘于该剧音像制品上女主角被“移花接木”的酥胸裸照引发的误会。明星饱受商家“移花接木”行为所伤,这已然不是个案,张曼玉、陈道明、李琳等都曾被商家“移花接木”,有些人选择无奈地沉默,不想为商家炒作,有些人选择以法律维权。郭珍霓经纪公司愤然做出回应,要以100万的天价索赔,来警示商家停止这种“移花接木”的侵权行为。 李宇春上计生宣传画 近日,有网友在大渝网上爆出猛料称,前不久他路过石柱县龙沙镇一个地名叫“外口”的地方时,发现有一幅超女李宇春巨型计划生育宣传画。在手机拍摄的照片上,我们看到“外口”公路边一幢3层楼高的红砖楼房墙体上,贴着一幅巨大的计划生育宣传画,画面非常打眼,其最上端印着“生男生女一样好,女儿也是传后人”的口号。而画的下端,则是满脸微笑的李宇春肖像。 李宇春的助理宋先生当即认为这一事件简直不可理喻!他表示,他们现在无法确定这幅画是否为有意恶搞,不过肯定是侵犯春春的肖像权,目前他们正在收集相关证据,拟追究相关人士的责任。 刘晓庆状告美容广告 2009年6月16日,因自己的照片被擅自用在医疗美容广告中,明星刘晓庆以侵犯名誉权、肖像权为名将长春市蓝梦集团实业有限公司、长春市蓝梦集团医疗美容有限公司、长春市蓝梦集团医疗美容有限公司蓝梦医疗美容门诊部、长春晚报有限公司告上法院,要求对方停止侵权,公开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及精神损害赔偿金100万元。 刘晓庆在诉状中称,《长春晚报》今年4月7日第6版及4月9日第28版娱乐版中,刊登着一则蓝梦国际医疗整形医院的医疗美容广告,并配有刘晓庆的照片。然而,该美容机构的行为并未经刘晓庆允许。 刘晓庆表示,该则广告严重降低了其作为演员的社会评价,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其行为已经严重侵犯了她的名誉权和肖像权。 另外,该医疗机构的宣传行为严重违反了广告法,误导消费者,也给刘晓庆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 刘晓庆认为,蓝梦国际医疗整形医院通过利用演员的名人效应,为其赚取更多的经济财富,侵犯肖像权的主观恶意明显,应该责令其立即停止侵权。 侯湘婷莫名“丰胸” 女明星侯湘婷已淡出观众视线多年,但2007年,化妆品生产商姗拉娜在《南京晨报》中刊登大幅广告,使用了一张侯湘婷的照片,并以第一人称配文,叙述女主人公因胸部太小被男友抛弃,刺激她使用姗拉娜的产品并成功丰胸。为此,侯湘婷花了数月时间收集证据并向法院递交诉状,以侵犯肖像权和名誉权控告姗拉娜公司、南京晨报社、上海图书馆、上海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等单位。侯湘婷的代理律师认为,侯湘婷在国内享有一定的知名度,其广告行情也在80万元人民币左右,该产品生产公司在未经同意和授权的情况下,擅自使用她的照片为公司产品做广告,既侵害了侯的肖像权和名誉权,也构成了对广大消费者的商业欺诈,给她造成了严重的负面影响。 刘德华肖像多次遭侵权 刘德华肖像权遭盗用的事件已经不只是一次,刘德华曾向广州白云区法院递交诉状,将广州的一家化妆品公司告上法庭,以侵犯其肖像权为由索赔人民币100万。 孙悦打官司打出新纪录 歌星孙悦07年在北京打官司打出了全国明星新纪录:因两家曾请孙悦做过形象代言人的公司,在合约期满后,未经孙悦本人同意,继续使用她的肖像长达两年之久,孙悦一张状纸,以侵犯其肖像权为由,将两家公司告上法庭。相关公司分别向孙悦赔偿肖像使用费105万元、100万元。孙悦打出了全国明星民事官司最高赔偿新纪录。她在自己的博客里表达了心声:“我欣慰,我高兴。终于让我出了这口恶气。”虽然对判决结果很满意,但是她也表达了一定的担忧:“其实这只是刚刚开始,最难的还是后面的执行阶段。很多违法的商家在执行期间会通过各种方式逃避执行。”不过,孙悦表示,她一定会想方设法与商家对抗到底。 周海媚被“移花接木” 香艳欲照三点尽露 1999年,有报章刊登一幅周海媚三点尽露的裸照,照片虽被怀疑是有人“移花接木”,仍为该媒体带来引人眼球的噱头,事后周海媚无奈地自嘲说:“我一定不会拍这种照片,而且我也没有照片中人那么好身材。” 张曼玉状告内衣公司侵犯肖像权 2007年,香港影星张曼玉控告内衣公司侵犯肖像权,由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宣判。原因是张曼玉受波司登之邀为其女装拍摄广告照片,合作过程中因双方对服装选择发生分歧致使原定拍摄计划无法进行。波司登将张曼玉为铂金协会所拍摄的照片移花接木成波司登保暖内衣平面广告,在国内多家电视台播放,看起来就像是张曼玉在代言。这引发张曼玉、国际铂金协会和波司登及广告经营公司间有关承揽合同、肖像权以及著作权的一系列纠纷。法院判决厂商赔张曼玉30万。 陈道明、李琳成三级片海报主角 2006年,“田壮壮解禁大戏”,“陈道明、李琳激情出演”,“中国最后一个太监的老婆红杏出墙……”《欲望桃花》火辣的海报上,半裸的陈道明抱着只穿着肚的李琳,做着很暧昧动作,有网友追问“有谁看过明叔演的《欲望桃花》?听说是禁片-…”后来证实陈道明、李琳被移花接木到一张三级片的海报上。报道称,该碟片销量不俗,但该剧并非田壮壮执导,女主演李琳很气愤地称,因为不少网友说看了她和陈道明演的三级片《欲望桃花》,DVD碟片封皮相当火爆!他们就是冲着封皮买的!她还很纳闷,她对记者控诉说:“现在的商家真是缺德,不好好地宣传影片本身,净玩这些花活儿,居然把导演也换人了。”她表示不知道谁把剧照头像安在了那么惹火的身材上,被奸商泼了污水,“你说向谁讨公道去啊?” 法律规定的肖像权 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条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赢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构成侵犯公民肖像权的行为,通常应具备两个要件:一是未经本人同意;二是以赢利为目的。常见的侵犯公民肖像权的行为,主要是未经本人同意、以赢利为目的使用他人肖像做商业广告、商品装潢、书刊封面及印刷挂历等。对于侵犯肖像权行为,受害人可自力制止,例如请求交出所拍胶卷,除去公开陈列肖像等,也可以依法请求加害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影响或赔偿损失等。赔偿损失请求权,不以财产损害为要件。 外国明星也维权 裴勇竣李秉宪、崔智友、文根英等韩国明星,以侵犯肖像权联合状告日本某大型企业,并要求索赔近10亿韩元。 2005年11月8日,众明星向韩国首尔中央地方法院递交了状告日本某食品企业的诉状,以侵犯肖像权罪名向该企业索赔九亿五千万韩元。这家日本企业在7月份发行的宣传用DVD中,擅自收录了裴勇竣李秉宪、崔智友、文根英等韩国明星的3部MTV,事后,该企业无视韩国方面关于禁止此DVD流通的通告仍继续使用。众明星只好以涉嫌侵犯肖像权的罪名将该企业和负责此DVD流通的音像公司一同告上法庭,具体要求赔偿金额分配如下:裴勇俊3亿5000万,其他明星各1亿5000万。韩国方面声称索赔金额并不是最终数额,有可能在审判过程中上调。此次审判韩国明星的代表律师李东植表示“MTV的使用虽然没有侵犯著作权,但是在没有取得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将当事人的肖像使用到广告中,这是很明显的侵犯肖像权的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