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刘杰)“文章只是转载的,并非原创,宋祖德不该负法律责任的。”宋祖德的律师反驳说。昨天上午,因博客中涉及金巧巧的感情生活,宋祖德被推上被告席。他未亲自出庭,但委托律师强调文章是从别人博客中转载的。 昨天上午,记者在网上搜索这两篇博客,一篇题为《中国首富黄光裕曾栽倒在金巧巧的石榴裙下》,另一篇题为《金巧巧的另外一些破事》(又题为《金巧巧曾为吴启华之父堕过两次胎》)。宋祖德博客中没有这两篇文章,但其他链接有标明转载自宋祖德博客。 金巧巧诉称,宋祖德博客上的这两篇文章内容纯属虚构和捏造,属于侮辱诽谤,公然丑化了她的人格和形象,严重降低了她的社会评价,侵犯了她的名誉权,因此告上法庭希望宋祖德删除文章,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抚慰金100万元。 “短短几天,这两篇文章迅速被网站和个人博客转载,阅读点击率飙升,仅仅宋祖德的博客点击量就在二三十万。”金巧巧的律师说,他们已经把文章下载并做了公证。 宋祖德的律师回应说,早在去年12月11日,宋祖德博客已经删除这两篇文章。更重要的是,这两篇文章不是宋祖德原创,是转载自刘信达的博客。“因转载文章引起的纠纷,转载者不应该承担侵权责任。金巧巧起诉的主体有误,法院不该受理这起案件。” 稍后,他们提交了刘信达博客中的声明,称转载博客文章引起的法律纠纷,由刘信达本人承担责任。“我们可以向法庭提交他的身份证复印件和联系方式。”对于金巧巧提出的百万元精神抚慰金,宋祖德的律师说金额过高,分明是在炒作。 因为要核实刘信达的具体身份,法官宣布休庭择日继续审理此案。据了解,十多天前,谢晋家人在上海把宋祖德告上法庭,案由也是名誉权纠纷。 ■庭审焦点 “刘信达”身份惹争议 “刘信达是广东宋祖德影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的总经理。”宋祖德的律师庭上说。 记者庭后发现,刘信达的身份证号码,竟然与宋祖德的身份证号码很相似,连出生日期都是一致的,只有校验码不同。 金巧巧的律师说,之所以没起诉刘信达,是因为担心他是宋祖德虚构出来的一个人。“直到前段时间,张艺谋状告刘信达败诉,我们才知道刘信达确有其人。但我们早在去年底就立案了,只有申请保留追加刘信达为被告的权利。” ■对话·宋祖德 “这个官司她输定了” 记者:你对这起官司有何看法? 宋祖德:我是征得刘先生同意,把两篇文章转载到自己博客中的。金巧巧她告错对象啦,可以说这个官司她还没打就输定了。 记者:你在转载之前,有没有考虑文章的真实性呢? 宋祖德:我不管文章的真实性,就是觉得有意思、有娱乐精神就转载了。刘先生是香港一家侦探公司的老板,他的文章内容我还是比较相信的。 记者:刘信达和你是什么关系?为什么你们的身份证号码如此相似? 宋祖德:他是我表弟,我们恰好同年同月同日出生。 记者:但是有媒体报道他是你弟弟,原名宋祖兴? 宋祖德:哦,是的是的,他是我叔叔家的堂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