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一网11月28日讯娱乐圈大嘴宋祖德为争夺南国花园一处价值百万元的房产,将前女友周小姐告上了法院。一审败诉后,不死心的宋祖德提起上诉。此案昨天在广州中院开庭。可能因为这是最后一搏,宋祖德首次现身法庭。面对昔日情人,他充分发挥大嘴本色,时而炮轰,时而冷笑。 宋祖德与周小姐的恩怨已纠缠了数年。据周小姐称,她和宋曾是恋人关系。2003年9月两人的孩子出生时,宋祖德将南国花园的一处138平方米的房子送给了她,算是给孩子的礼物。由于避免交高额的赠与税,宋祖德让周小姐签了一份房屋买卖合同,内容是周小姐以65万元的价格从他手里买这间房子,签约时付35万元,过户当天再交30万元。但实际上宋祖德2000年买入房子时的价格是105万元。2003年11月14日,周小姐拿到了房产证。但在2007年7月,两人吵架分手,宋不仅不承认孩子是他的,还说要把房子要回去。 宋祖德则称,周小姐只是他的一位普通朋友,小孩也与他无任何关系。据其称,周小姐利用他急于出售房屋的迫切心情,要求他先将房屋出售给她,先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并先交付房屋,她向宋承诺将在两年后支付房款65万元。两年后,周小姐没有按约定支付房款。因此他将周小姐告上法院,要回房产。此案上个月在天河法院一审判决,法院推定双方曾是非一般朋友关系,宋祖德提供的证据有瑕疵,因此判其败诉。 庭审争议 《承诺》内容是否属实 宋祖德昨天出示了他最主要的一份证据,即两人分手后,宋祖德派出公司的一名员工代表他和周小姐签下了一份《承诺》,约定两人分手后孩子由周小姐抚养,宋祖德每个月给孩子3000元的抚养费一直到18岁。《承诺》的第6条成了双方争议的关键:即2003年9月26日两人签了一份买卖合同,过户后周小姐至今未付过房款,周小姐同意本月将房屋归还给宋祖德。但周小姐表示,第6条是宋祖德方后来加上去的,而自己手中的那份《承诺》被宋祖德偷走了。一审法院对这个证据的看法是《承诺》除了周小姐签名及其指模外,其他内容并非周小姐所写,宋具备自行增改《承诺》内容的条件,属于有瑕疵的证据。宋祖德不服这一说法,他拿着《承诺》说“是同一时间一气呵成的。当时是复写的,一式两份,看,这后面还有复写的痕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