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政府对“棱镜门”泄密者爱德华·斯诺登采取司法行动。据美联社报道,联邦检察官21日对斯诺登提出刑事诉讼,指控他犯下间谍罪、偷盗和转移政府财产罪等。据悉,美国还要求香港逮捕并引渡斯诺登。对此,香港警务处处长曾伟雄强调会按香港的法律和机制处理事件。而香港律政司长袁国强也表示,若美国要求引渡泄密者斯诺登,香港会按照一贯合法和公平的机制处理。 曾伟雄表示,与香港签署司法互助协议的司法管辖区若发出移送要求,港府会按香港法律及现有机制处理,并经由律政署及法院处理,警方亦会按相关法律及相关机制处理。 被问及美国政府一旦提出要求,香港方面会否发出临时拘捕令,会否把斯诺登引渡回美国时,曾伟雄未正面回应,只表示香港警方只会执行香港法律,不会执行外国法律;而所有在香港的人士,包括游客都要遵守香港法律。 袁国强说,若启动引渡罪犯的机制,香港会按第503章中的逃犯条例,将会一如既往按此处理。香港会按照既定框架办事,不会不合乎法律和不公平处理事件。 联邦检察官正式提出诉讼 据《华盛顿邮报》报道,联邦检察官已经向弗吉尼亚州东部区法院递交了一份密封的文件,正式对斯诺登提出刑事诉讼,指控他犯下间谍罪、偷盗和转移政府财产罪等。弗吉尼亚州东部区法院,位于斯诺登前雇主、中情局承包商博思艾伦总部所在地区,也是长期负责关乎国安案件的地区。 据美联社报道,这份刑事诉讼状上的日期为6月14日,差不多是斯诺登自曝身份5天之后。如果三项罪名成立,斯诺登可能被判最高30年监禁。 司法部官员表示,向斯诺登提出刑事指控,意味着美国下一步向香港提出要求有了法律基础。执法者现在有60天递交起诉书,之后将有权将斯诺登引渡回美国受审。 不过报道指出,斯诺登也可以在香港法院就美国的引渡要求提出异议。美国《华盛顿邮报》指出,美国与香港之间的引渡协议中有一条关于政治犯罪的例外条款,而间谍罪这一罪名被认为属于政治犯罪范畴。 奥巴马与民间维权机构交流 美国国会对此反应迅速。参议院军事委员会高级成员、民主党人比尔·纳尔逊对政府举措表示了支持。他说:“我一直认为这是一种叛国行为,如今证明司法部的观点也是如此。我希望香港能够逮捕斯诺登,然后将他引渡回美国。” 在联邦检察官对斯诺登提出刑事诉讼前,美国总统奥巴马刚刚会见了“隐私和公民自由监督委员会”的代表,兑现了他为政府秘密监控项目进行公开讨论的承诺。据美联社报道,该委员会的5名代表在白宫时局值班室与奥巴马进行了长达一个小时的交流,向他询问了包括“棱镜”项目在内国家安全局引发争议的两个活动项目。 奥巴马此前曾表示,“隐私和公民自由监督委员会”将在对监控项目的公开讨论中发挥关键作用。该委员会负责监督美国政府行政部门执行的反恐项目,确保这些工作切实考虑到了公众的隐私权。 (原标题:美国以间谍罪等起诉斯诺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