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日公开的美国联邦法院文件显示,美国政府已于本月14日起诉“棱镜”项目泄密者爱德华·斯诺登,罪名是从事间谍活动、窃取政府财产。 面临三项罪名十年监禁 法律文件显示,斯诺登涉嫌3项罪名,除窃取并转移政府财产,另外两项涉及《间谍法》,分别是未经允许传播国家防务信息和有意传播机密情报。 按路透社的说法,如果后两项罪名成立,斯诺登将被处以罚款,同时面临至多10年监禁。 弗吉尼亚州一家联邦法庭负责处理斯诺登所涉案件。当地正是斯诺登前雇主博思艾伦公司所在地。 斯诺登今年春天受雇于这家美国国家安全局承包商,作为系统管理员在位于夏威夷的一处设施工作。他在这一岗位工作大约4个星期后自行离开,前往中国香港。本月初,斯诺登通过媒体揭露美国“棱镜”项目,一时成为焦点。 美政府要求香港逮捕斯诺登 起诉斯诺登是美国政府启动引渡程序的第一步。 美联社报道,截至21日晚,不清楚美国政府是否向香港提出协助引渡斯诺登的请求。但按《华盛顿邮报》的说法,美方已要求香港特别行政区逮捕斯诺登。 香港特区政府律政司司长袁国强21日回应斯诺登事件时说,任何国家提出移交逃犯的要求,都需要根据香港法律办事,不容许任何不合乎法律或不公平处理的情况。 冰岛商人奥拉维尔·维格尼尔·西居尔温松21日说,他准备了私人飞机,如果冰岛政府批准,他就让飞机载斯诺登前往冰岛。而冰岛政府方面说,尚未收到斯诺登申请避难的请求。 西居尔温松说,他一直与斯诺登的代表联络,并未与他本人直接对话。新华社供本报特稿 态度 香港警务处处长: 特区政府会按香港法律处理斯诺登事件 新华社香港6月22日电香港警务处处长曾伟雄22日针对美国要求香港特区政府拘捕爱德华·斯诺登一事表示,特区政府和警方会按照香港法律与现有机制处理。 曾伟雄说,如果与香港签署互助协议的司法管辖区,发出司法互助要求,特区政府和警方均会按香港法律和现有机制处理,并经由律政司及法院处理。对于美国要求特区政府发出临时拘捕令,曾伟雄回应说,香港执行的是本地法律,不是外国法律。 此前曾有报道称,香港警方已为斯诺登安排安全屋居住,曾伟雄说,不会对个别报道加以评论,也不便透露细节。 相关新闻 英国情报机构被曝监控行为更恶劣 新华社专电英国《卫报》21日披露,英国情报机构政府通信总部过去一年半秘密监控输送国际电话和互联网信号的光缆,并与美国国家安全局共享大量信息。 报道说,政府通信总部在过去18个月以来实施“颞颥”项目,从光缆中接触大量个人信息并可将这些信息保存至多30天。 政府通信总部是英国三大情报机构之一,主要负责通信领域技术监控,受外交大臣领导,不归属外交部。《卫报》同时报道,几十年来,政府通信总部与美国国家安全局紧密合作,分享情报。英美还与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共同签署了一份代号“五只眼”的情报窃取合作协议。 就《卫报》报道,政府通信总部一名发言人21日告诉媒体记者:“按照惯例,我们对涉及情报的话题不予置评。” (原标题:美政府起诉斯诺登 要求香港将其逮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