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观察 爱德华·斯诺登选择来到香港揭秘美国情报界窃听他国通讯的丑闻,此前他在采访时曾表示,他选择来香港是因为他有信心“让香港法院和香港人民来决定我的命运”。看来,他或许是虚晃了一枪,或者是在其它方面(或“维基解密”或司法界人士)的劝说下才离开的。 如果斯诺登没有离开香港的话,那么根据香港的司法规定,一个正式的引渡请求要通过法院上诉、裁决、抗辩等许多程序,此案极有可能走向香港高等法院,甚至是终审法院,可能持续3——5年时间,甚至更长。另外,斯诺登还可以向香港申请政治庇护。因为,虽然美国与香港之间有引渡条约,但该条约包含了一个例外情况,即政治犯除外,其中包括间谍,因为这涉及到美国国家安全和中国外交利益。 香港知名律师马克·萨瑟兰解释说,无论是申请避难、声称遭受酷刑或者遭到了不人道待遇等,都必须先接受审查评估,然后才能开始引渡的程序。“一些难民在10年前来到香港寻求庇护,到现在他们申请主张的评估程序还没进行,这就是说他们的案子已经拖了十年的时间”。而近期香港的民调显示,多数民众坚决反对引渡斯诺登,在这样的背景下更增添了本案的复杂性。最终也许几届政府都换了,斯诺登的引渡程序依旧在“办理之中”。 所以,或许是在权衡了诸多利弊之后,斯诺登才决定三十六计走为上策。 ●本报特约时事评论员 韩平 (原标题:假如斯诺登继续留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