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最初报道 消息在“证劵之星”变成诽谤谣言 9日,某加V微博广泛转发“证券之星”报道,加速谣言传播 新京报微博澄清 点击图片进入:刘志军曾嫖宿多名女性事件成话题 杨幂再次被牵连 凤凰网娱乐讯 日前,山西女商人丁书苗涉嫌非法经营罪和行贿罪,被北京市检察院第二分院提起公诉。丁书苗曾向前铁道部长刘志军行贿4900万元,名噪一时。刘志军与丁书苗之间的秘密也慢慢被揭晓。 据9月8日《新京报》报道:丁羽心多次拿钱,满足刘志军的权欲和色欲。2003年至2009年间,刘志军先后在豪华酒店、高消费娱乐场所与丁书苗出资安排的多名女性嫖宿。 2011年和2013年,女诗人赵丽华和摄影师李振声先后发微博,称刘志军与《新红楼梦》中的12钗和漂亮的丫环、仆妇有染。 近日,财经类网站证劵之星发布新闻称:“知情人曾爆料刘志军曾在酒店嫖宿多名女性,其中就有知名演员杨幂。之前就有传刘志军宠幸过红楼梦剧组女演员,而杨幂作为当家花旦当然难逃魔掌。”该新闻引发了多家媒体和微博认证用户的转载。 针对此传闻,杨幂工作室负责人员覃小姐在第一时间回应媒体:“这是彻头彻尾的假新闻。我们公司会请律师对这种诽谤行为发起诉讼。”并表示律师正在取证和起草声明。下午4时许,杨幂工作室发布律师声明,声明中称: “杨幂女士近日于相关媒体及互联网上发现了有关‘杨幂女士与刘志军案有关’之新闻内容及评论,更有不明真像的网民通过博客、微博等平台对上述新闻内容进行转发、转载和链接,并进行恶意评价。经杨幂女士证实,上述新闻内容纯系‘无中生有’的谣言,杨幂女士与刘志军案无任何关联,更不存在新闻内容中描述的事实。上述虚假新闻的制造、发布及个别网民对该虚假新闻的扩散行为已严重侵犯了杨幂女士的名誉,损害了杨幂女士的公众形象。杨幂女士已对上述侵权行为进行了证据保全,杨幂女士保留追究侵权者法律责任的权利。” 据悉,在证券之星网站发布的此条新闻中显示,该新闻内容转载自新京报,对此新京报官方微博已发布澄清声明,证明其真实新闻中并无任何与杨幂相关的内容:“今日相关网站和微博,制造传播‘据知情人报道刘志军曾在酒店嫖宿多名女性,其中就有知名女演员杨幂……’,称此内容出自新京报。我们特此澄清,本报9月8日A10版刊发《通过刘志军干预招标丁书苗被公诉》一文,并无上述内容。对此,我们将保留诉讼的权利。”该事件也引起了众多网友及微博认证用户的关注,知名足球评论人、节目主持人董路也针对此事件在微博上呼吁媒体人应严谨对待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