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威在《北平往事》中的造型 杨若兮(右一)在《北平往事》中 由刘威、杨若兮、陈道明、韩雪等主演的30集电视连续剧《北平往事》,去年在央视播出时成绩不俗。随着该剧在荧屏上的落幕,现实中真正的“好戏”才刚刚开唱——昨日,《北平往事》投资方上海乐动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动文化”)状告该剧制片人、主演刘威制作费超支一案,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乐动文化向刘威追讨600余万元。记者昨日在法庭上目击双方现场控辩——— 超额部分该谁买单? 最初双方合同约定,乐动文化确认为该剧投资总额为人民币1800万元整。该剧如因刘威控制预算不力造成超支,乐动文化没有义务负责解决资金问题,超支的资金应由刘威负责解决并确保该剧的顺利完成。 乐动文化:该剧开机后不久,刘威表示1800万元的预算过低,说如不按照其给我方的新预算2109.98万元执行,该剧只好停止拍摄。我公司考虑到当时已为该剧投入了大量资金,如果停拍更是损失惨重,决定先垫付超支资金。拍摄完成后,刘威又以种种借口向我方索要200余万元。经结算该剧总共花费成本为人民币22945764元。 刘威:该剧杀青后,我就把拍摄完成的素材带送到后期公司进行后期制作,这部分钱大部分都是我出的,确实有大约二十来万的尾款是他们垫付的,这是因为他们还没有把剧本转让费120万元及演出酬金50万元给我。后来他们的老板董朝晖找到我说成本压力太大了,我就同意说把170万元减为165万元,由中央电视台未来在本该付给乐动文化的发行收入里面直接支付给我。所以在中央电视台审片完成后,完成片当然要交由我保管直至中央电视台付款为止,这也是惯例。 超支全为杨若兮? 刘威向法院出具了一份与乐动文化的补充协议,内容是乐动文化认可超支资金,不得再以任何理由追究责任。乐动文化指出该补充协议纯属伪造。 乐动文化:这份补充协议是假签名,假盖章。我方要求法院对补充协议的真伪进行司法鉴定。该剧摄制期间,刘威内部管理无方,在我公司被迫追加投资近五百万元后,刘威继续保持其挥霍、混乱的花钱作风,更是在拍摄后期擅自单方面将杨若兮的片酬提高两倍,导致了不必要的成本上升。根据我们的调查,其实杨若兮是刘威的亲密女友,两人的情侣关系已经多年(现已分手),刘威接下该片的摄制就是想捧红年轻女友杨若兮,讨其欢心。 刘威:我表示强烈抗议,我与杨小姐的关系是私人问题,与本案无关。作为制片人,我有权力为演员提高片酬,并且你们这边的负责人当时也是口头同意了的。 补充协议是乐动文化故意盖假章和签假名给我的,就是要陷害我,今天还有很多人来到法院可以给我作证,我是怎样一步一步被他们欺骗拿到这份补充协议的。 剧集总数缺斤少两? 根据双方签订的合约,该剧集数应为32集,每集实际长度为46分钟,而最后实际制作播出的只有30集。 刘威:我最初剪好的成片一共有35集,是46分钟一集,还白送给他们3集,可以多卖好多钱。 乐动文化:中央电视台在审片过程中发现,所谓每集46分钟的时长是加上了上集回顾及下集预告才达到的,根本不符合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的有关标准,最后我公司只得将该剧缩减为30集,才获得中央电视台的审片通过。本报记者 晨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