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冠希25日面带笑容,心情明显好转 陈冠希就艺人不雅照片案连续第二日到加拿大卑诗省最高法院作证,原定需时3至5日的作供程序,首日已告完成,他昨日(2月25日)再到法庭,是为了听取并签名核实之前所作的供词。 聆讯历时约3个半小时。而香港律政司为了这次到海外取证,须花费20十万元,用于一名检控官、两名司法机构人员及两名辩方律师的机票连酒店住宿。 陈冠希因担心个人安全,较早前要求香港有关部门移师温哥华为他取证,由于作供程序畅顺,原预计需时3至5日的作供程序,于首日便告完成,陈冠希当日除首次证实四名涉案女星的身份,更指大部分不雅照片均是由他操刀,也有小部分是相中女子自己提供。 虽然作供程序已告完成,但为免影响日后在港审讯程序,陈冠希昨日须再到法庭核实供词,并签名作实;为确保供词正确无误,法官安排法庭职员将供词全文,即检控官谢家树及被告史可隽的代表律师黎建华的庭上提问,以及陈冠希的回答,一字不漏读出,在过程中若陈发现任何纪录与其证词有出入,可即刻提出。 庭上所见,陈冠希明显较前日轻松,面带微笑,更向周一在追访过程中摔倒的一名香港女记者问好。而在法庭人员诵读笔录期间,陈冠希可能因为有点劳累,偶然周围张望,摸摸下巴或鼻子,打呵欠,或是将笔记簿拿起又放下。 陈冠希一连两日出庭作供,除吸引数十名中外记者到场采访旁听,也有当地华人慕名而来,希望一睹这名“风云人物”的风采,当中更有“痴情”男粉丝连续两日到庭外守候,终于如愿得到偶像亲笔签名,兴奋不已。(俐俐/文) |